今年以来,我国外贸发展整体保持了质量提升、数量稳定的良好发展势头。11月8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》。11月21日,商务部印发的《政策措施》对外发布。
,12月5日,海关总署在媒体吹风会上介绍,海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围绕“政策再加力、服务再提升”,抓好各项存量稳外贸政策措施落实的同时,及时研究出台助企纾困增量政策措施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稳定预期、提振信心。海关总署推出了《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》,围绕当前外贸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、堵点、痛点问题,在海关职责范围内提出相应的帮扶举措。
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表示,从内容上看,十六条措施可以概括为“四个聚焦”:一是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,二是聚焦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,三是聚焦企业降本提效激活力,四是聚焦跨境贸易便利提效能。
其中,在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方面,措施主要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。如,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、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范围;全面推广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。同时,推动保税维修、保税再制造、保税供油等“保税+”新业态发展,如,支持扩大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“两头在外”保税维修试点。这些措施目的就是一个:进一步挖掘外贸增量,做大外贸总盘子。
“今年前10个月,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36万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5.2%,贸易规模再创新高,其中新动能功不可没。”林少滨介绍,前三季度跨境电商进出口1.88万亿元,同比增长11.5%,为我国外贸稳定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。海关总署持续推动监管服务创新,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,不断激发外贸新动能。
这次出台的十六条措施中,在助力外贸发展新动能方面,主要有三方面举措。一是进一步提升外贸产品新动能。这次出台的措施中,推出了扩大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查验模式的享惠范围,优化锂电池出口包装监管方式,探索光伏产品、平板显示模组、集成电路等商品的个性化监管措施等支持举措,继续支持优质产品进出口。
二是进一步激发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活力。当前,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已经成为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。海关针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新特点,“量体裁衣”打造海关监管服务模式。十六条措施提出,继续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、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范围,全面推广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,进一步解决企业关注的跨关区退货难题,帮助企业降低税款担保成本,激发跨境电商发展活力。针对地方政府、外贸企业关注的保税维修、保税再制造等“保税+”业务,将推动进一步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,支持飞机、船舶等设备开展保税维修业务;试点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汽车发动机、变速箱等产品保税再制造等,进一步释放综合保税区创新活力。
三是进一步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。十六条措施提出,进一步加大对边境贸易的支持力度,积极推动完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政策措施,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管理系统,支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,促进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。
“下一步,我们将用好‘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’等机制,加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,抓好政策措施落地落实,让企业实实在在享惠。”林少滨表示,同时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研判形势发展变化,做到企有所呼、关有所应,着力提升海关监管服务温度和精度,努力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贡献海关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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